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强调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障咸宁“十四五”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2月2日,中共咸宁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201人。市委书记孟祥伟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咸宁军分区政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全会认真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听取4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并进行测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庆刚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障咸宁“十四五”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20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大战大考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履职尽责,助力打赢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咸宁奋力夺取战疫战洪战贫伟大胜利和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全会提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市县乡党委、纪委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清廉咸宁建设为抓手,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咸宁“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有的”,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克服侥幸麻痹懈怠思想,严查快处涉疫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问题。紧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108项措施落实落地,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纪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和“新十条”,为企业疫后发展提供纪法保障。严格执行省纪委“鄂纪励十二条”和市纪委《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完善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品行关,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选任干部、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诬告陷害等行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知难而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聚焦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环节和岗位,查处“赌博敛财”“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坚决查处“纸面服刑”和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政府债务、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加强风险问题源头治理。扎实开展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医疗采购和医药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做好重点个案攻坚。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完善查改一体工作机制,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类监督的协调联动,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制度执行。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以案五说”警示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深入开展清廉咸宁创建活动。协助和督促各级党委将清廉咸宁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与绩效目标考评、文明单位创建等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创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活动,推动形成知廉、思廉、守廉、赞廉的社会氛围。

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切实提升案件初核质量,慎用少用短用留置和查封、冻结、扣押措施。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昂扬斗志,盯紧盯实党员干部作风,持续用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每季度作一次分析评估,并通过谈话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县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等领域,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要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督导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合力,重点查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处置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深实严细久”优良作风,从根子上杜绝慵懒怠政之风;要继续落实“三减”(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的要求,巩固监督检查成果,建立基层减负监测制度,选取镇街、基层站所、学校作为基层减负监测点,动态收集分析各监测点收文、参会、迎检等情况,为监督保障基层减负工作提供有效抓手。同时,持续发挥好“咸宁问政”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借力问政曝光问题,推动真查实改,擦亮“咸宁问政”这个响亮品牌。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抓细节、抓具体,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调查手段,深挖彻查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和堵塞制度漏洞并重,推动相关部门研究有关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自觉树牢过“紧日子”“苦日子”的理念,确保今年“三公”经费再压减5%的要求得到落实。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为主”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明地方纪委监委和市属国企、学校纪委对上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组织调整等方式,保障和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探索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市、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机制。

做实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在咸宁开展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把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从严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健全完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形成常态。

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科学谋划制定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县(市、区)巡察机构如期完成任务,高质高效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通过规范完善市县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主动对接省委巡视,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落地落实。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围绕组织体系、执纪执法、干部履职、教育管理、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完善制度,细化具体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及派出监察室专职专责,探索发挥乡镇纪委兼职委员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审查异地协作模式,完善交叉监督机制,提升基层监督实效。

五是从严从实管理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纪检监察这支队伍能否抓好,关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落实,关系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必须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临时党组织作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推行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工作例会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晾晒”,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强化专业素质提升。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依托“香城铁军大讲堂”专题辅导平台,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加强学习调研和实战练兵,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认真做好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好、能力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畅通队伍的进出口渠道,使纪检监察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

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咸宁在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执纪执法综合业务平台、一体化协调办公系统等方面的良好基础,立足管好、用好,通过完善平台功能、推动数据互通共享、细化管理制度等多项举措,着力构建“智慧纪检监察”工作体系,进一步释放信息化效能,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插上科技“翅膀”。

从严加强内部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零容忍”清理门户,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号召,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斗争、砥砺前行,以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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