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新田村17岁的姚某康有河北省旅居史,近日回到灵山后,却多次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不提供个人情况。1月13日,因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他被警方依法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后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姚某康被控制。何建林摄
近日,灵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工作人员在对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有一名河北省旅居史的人员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提供个人情况,不接受核酸检测,且经多次劝导仍不配合。接报后,灵山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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