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士取个快递成了“出轨者” 不接受道歉绝不和解

  今年7月,浙江杭州的谷女士取快递时遭偷拍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造谣者被施以拘留处罚,然而,谣言对谷女士造成的伤害却仍在持续。谷女士称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找不到工作,精神压力大。面对谣言,谷女士选择和造谣者死磕,近日法院正式立案。由该事件引发的谣言话题近来一直占据热搜榜,热度不减。

  无中生有,取个快递莫名成了“出轨者”

  据早前报道,7月初,家住杭州的谷女士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取快递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一个月后,一段9秒的视频和编造的聊天截图在网上扩散,甚至登上了杭州同城热搜。

捏造的微信聊天截图

  视频中,偷拍者把她作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富婆”人设,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谷女士称,造谣者捏造的谣言中有一些不堪入目的词汇。视频流传后,从谷女士所住小区业主,到其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这段视频和截图,甚至还有国外网友发来信息骂她。

  忍无可忍之下,谷女士选择报警求助。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造谣者郎某和何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了9日,并录制了道歉视频。

  但谷女士表示,在录制道歉视频时他们多次修改 。“一再跟我们讨价还价,避重就轻。他们的道歉不具备任何诚意。”

  9月8日,谷女士感觉“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就诊,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因为处理这件事牵扯的精力和时间,谷女士被公司劝退,后续再去多家公司求职均告失败,谷女士称自己已“社会性死亡”。

  12月10日,谷女士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视频表示不接受道歉,并配文“绝不退缩 !绝不和解!”并向法院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12月1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受理。

  不做谣言传播“帮凶”,散布谣言须担责

  无独有偶,谷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前有“罗冠军事件”,近有“某校学姐学弟事件”,以及最近的“成都感染新冠肺炎女孩事件”。专家称,细究这些事件,或裹挟着情绪冲动,或夹杂着不明真相,或掺和着舆论声讨,只言片语描述下的“事实”经由互联网放大,在无形中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伤害。

  据专家分析,谣言的产生,首先是有人造谣。很多时候,造谣者用真假参半的细节和富于共鸣的话题代入,很容易引发关注。再加上市民的信息辨别能力参差不齐,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对谣言信以为真。

  谣言出来了,如果没有引发关注,也只是一只“纸老虎”。但一旦被大量转发,则会产生相当恶劣的影响。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以及“法不责众”甚至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让部分网民对谣言不以为然,随手一转或任意甩群,更有甚者添油加醋,生发出许多“剧情”来。殊不知这无意之举助推了谣言扩散,充当了谣言的“二传手”。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9.4亿。网络谣言等不良甚至违法信息不时出现。2020年发布的《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显示,66.6%的被调查者经常遇到网络谣言。随着互联网社交平台的普遍应用,谣言传播比以往更为快速,影响更为广泛,那么制作、发布、传播谣言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1、民事责任

  根据即将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造谣可耻,传谣更不可取。专家呼吁,网民除了懂法守法外,应养成看官方消息、听权威来源的互联网使用习惯,提升自身对谣言的“免疫力”,不被谣言迷惑双眼。要注意明辨是非、谨言慎行,切勿因无知或自认为“好玩”而传播谣言,触碰法律红线。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解西伟 据人民日报、央广网、工人日报、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重庆南岸法院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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